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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19日
胡祖杰:訂道路分級施工制度

立法議員、工程師學會會長胡祖杰日前表示,正草擬的道路工程行政法規,包括著重優化跨部門通報及協調機制,事實上在回歸前後已經存在,當時工務部門、交通部門、市政廳(即今市政署)、天然氣專營公司都會定期開會,為開挖工程進行協調。該機制實行多年以來,公共部門均根據內部指引開展工作,但缺乏法定效力,因此除優化通報協調機制,也要利用行政法規規範法定效力,解決道路開掘、施工問題。
     他認為現時道路工程最大的問題是對行人和車輛出行影響最大,並帶來環境噪音、空氣污染。他指出,隨著本澳人口和旅客增加、經濟不斷向外擴展,但經濟中心和旅遊中心都聚集在舊區,沿用舊的市政網絡和城市規劃,皆無法滿足本澳整體發展。他指出:旅客和居住人口增多、現有渠網老化、無法負荷,因此經常要做擴容、維修保養工作,而過去曾提出的「建設共同管溝」建議,也只能在新城區實施。
  針對舊區沒有條件設立共同管溝,就需加強跨部門協調,並要有較長遠規劃:「例如在一條道路開掘時,要預計其他道路上是否會有舊的樓宇興建或更改,由2、3層變成5、6層,因為當使用地下設施人口增多,管網的容量便會不同,每次鋪設新管網,包括水、電、排水都要開掘。他指出:即使道路工程行政法規訂明竣工後3年內相同地點不可再施工,但街頭街尾不屬同一個地方,也不屬同一個項目的情況,都是特區政府需要考慮的。
    胡祖杰表示,本澳建築物料一直持續改進,但缺乏道路分級去參照施工,例如亞馬喇巴士站經常出現坑洞以及胎痕,故當局去年使用新的瀝青施工,但採用物料方面,多年來沒有更新和明確指引。另外,鄰近地方道路方面多採用混合式,即在瀝青底面加上較為堅固的混凝土結構的路基,或是過去曾建議引入的「海綿道路」,這些都需要明確分級,因此建議使用物料前應先把道路分成主要道路、次要道路,再按照分級採取不同物料,讓業界能根據該道路的所屬分級設計和施工。他同時提及,現時道路開掘除道路維修外,最常見是水電鋪設、管網維修,故此建議在草擬的道路行政法規的同時,第46/96/N號法令《澳門供排水規章》也要適時修改,讓規章能配合道路開掘工程同時進行,減少重新開掘。(MacaoBuild | 綜合報道)



 















胡祖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