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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10日
港澳城規企業可在粵執業

廣東省自然資源廳日前發佈《關於港澳地區城市規劃專業企業在廣東省執業備案管理的通告》,為港澳地區城市規劃專業企業在廣東省內執業備案提供政策支持和實施路徑。明確規定港澳地區城市規劃專業企業在廣東省執業備案的適用範圍、執業範圍、備案條件、備案程序、權利義務等內容。
     根據《通告》,持有港澳企業商業登記證並在有效期內的港澳地區城市規劃專業企業或機構按程序完成執業備案後,可在廣東從事除總體規劃、詳細規劃之外的戰略規劃、概念規劃、城市研究和設計等規劃業務。
     通告指出,在執業備案有效期內,港澳地區城市規劃專業企業出圖將與內地規劃編制單位企業具有同等效力。《通告》要求港澳地區城市規劃專業企業在廣東執業期間要遵守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規範,發生違法違規行為的,將取消其執業備案資格。《通告》的出台對於進一步加強粵港澳三地在規劃領域優勢互補,激發規劃行業活力和創造力,形成具有國際影響力的規劃行業集聚區,攜手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具有重要意義。(MacaoBuild | 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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