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區政府正式公布"供排水的一般規定"行政法規,標誌著本澳供排水制度邁向現代化與可持續發展的新里程。該法規旨在取代已沿用逾28年的"澳門供排水規章",全面提升供排水設施的技術標準,以配合城市擴展及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
法規分階段生效
有關再生水的使用規定將自2025年9月1日起率先生效。
全面供排水法規則定於2026年3月1日正式施行。
核心內容與技術規範
新法規確立了供排水系統的核心,並首次納入再生水使用的法律規範。根據規定,凡位於再生水公共配水服務範圍內的新建樓宇,須預先鋪設再生水管網,以促進資源循環利用。供排水系統的設計、安裝、運作,以及設備與物料的技術要求,將由行政長官透過批示方式另行訂定。
官員解說與實施規劃
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指出,隨著城市規模不斷擴張,現行法規已無法應對當前技術與社會需求,故有必要進行全面更新。土地工務局局長黎永亮則補充,路環再生水廠第一期工程預計於2026年首季投入運作,屆時石排灣公屋群及澳門大學將成為首批接駁用戶,新城A區的再生水管網亦已建設完成,未來將逐步擴展至其他地區。
舊區暫不強制
至於現有已入伙樓宇及舊區,由於現行供水系統結構及技術限制,加裝再生水管網的工程難度較高,暫未納入強制範圍。
推動可持續發展
此項法規不僅回應城市基礎設施升級的迫切需求,更是特區政府推動再生水政策、實現資源永續利用的重要一步。透過法規的分階段實施,澳門正穩步邁向更高效、環保的城市水資源管理模式。
(MacaoBuild |
綜合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