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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11日
升降設備保養和檢驗分家有利監督

澳門電梯大多國產,有電梯業界認為升降設備立法擬參考內地標準,而非歐盟標準,因為澳門電梯大多國產。工務局日前表示,法案設有一定過渡期,在法案實施前已入則或已安裝的升降機系統可按入則時標準改建或更換,政府一直沿用歐盟標準,故當初草擬法案時建議參考歐盟最新標準,但在過往多場諮詢場,業界都認為國標好,故現時政府態度開放,將綜合諮詢結果再作考量。
     另外,關於升降機的改裝工程,工務局表示會推出配套法規,區分維修及改裝的定義。若電梯指標無變,屬於維修;電梯的速度或載重有變,則屬於改裝,需要重新向工務局入則及審批。而新安裝的升降設備,亦須向工務局提交升降機計畫,按標準入則及審則。 


胡祖杰: 維修保養、檢驗分家有利監督
升降機法諮詢文本建議維修保養、檢驗分家,由兩家不同的公司負責,工程師學會會長、議員胡祖杰認為,分開來做有利監督。亦可預見行業人手需求加大,需及早部署培訓工作。維修保養及檢驗是不同的工作,參考修訂中的防火法法案也有相關建議,負責設計安裝防火安全系統,和維修保養的公司分開,且須保存檢查內容,以便由別的公司查找問題和將來需要時有存證。
     將維修保養及檢驗的公司分開,他認為利大於弊,重點是人手是否足夠,目前已註冊有資格從事升降機工作的工程師有九百多人,當中有多少人專門做電梯,官方沒有統計數據。有業界反映難請電梯工程師,他認為,主因是現時實施的是“指引”,無強制性,將來市場有需要,便會吸引人入行,因此,政府需要開設更多專業培訓課程。(MacaoBuild |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