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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01日
樓齡40年重建業權比例8成

“都市更新法律制度”草案建議,樓齡滿40年舊樓的重建業權百分比為8成,樓齡介乎30至40年的舊樓則為8成5。負責細審法案的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今早與政府代表首次細審法案,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出席。主席陳澤武認為,該重建業權百分比較適合、具操作性,暫時未有人提議要修改。陳澤武表示,公開諮詢時大多數人均支持該重建業權百分比,而且政府曾比較鄰近國家或地區的重建比例。他認為該建議比較適合,且爭拗不大。他指“都更法”是重要法律,需與其他多部法律配合,暫時無法預計何時通過法案,會爭取盡快完成法案的審議。
     陳澤武表示,都市更新法律的核心是舊樓重建,每棟舊樓只要有八成或以上業權同意重建,就可對餘下不同意業權,啟動強制參與重建程序。如祐漢七棟樓群中,原則都是一棟棟取得業權同意,倘有一或兩棟未達重建業權比例,則餘下數棟可先行建設。不論政府或私人都可依照“都更法”,推動舊樓重建。
     日前有團體向立法會遞信,主張樓宇重建應由都更公司主導,否則無法體現舊區重建。陳澤武引述政府早前在立法會大會表明,不能由政府主導,因為法律保護私人財產,政府不能強拍、強征。現時法案建議啟動強制參與重建程序,並列明仲裁程序及考慮要素,由第三方仲裁庭裁決。
     陳澤武個人認為,從商人角度,若由政府主導舊樓重建,需依足法律法規,完全沒有彈性。但由私人發展商主導,在大多數業權同意,只餘一或兩個業權時,可採用更彈性的手法,如投其所好取得信任,或以高於市價收購,相比下可更快推動舊樓重建。


擬建資料庫管理維護閒置地
立法議員、群力智庫理事長何潤生日前引述土地工務運輸局公佈資料指出,由去年至今,特區政府總共收回近十幅國有土地,現時本澳已宣告失效及已收回的閒置土地多達近百幅,當中除了部分被用作臨時綠化用途外,大部分缺乏利用規劃、長期閒置,例如文化中心對面的閒置土地、新口岸區帕嘉街附近的閒置土地、澳門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與商業大馬路之間的閒置土地等。浪費土地資源之餘,長期更會衍生大量管理維護的行政成本。
     除此之外,他表示亦曾收到不少居民反映,由於閒置土地容易積水,且雜草叢生,衍生大量蚊患問題,嚴重影響周邊的環境衛生。他建議有關部門應做好相關閒置土地的管理與維護,並制訂閒置土地資料庫及日程表,透過資料庫,令本澳的閒置土地的情況和數量等資訊更加公開透明,有助對閒置土地資源進行科學規劃、合理利用。
     另一方面,可藉助相關資料的梳理,找出短期內無須急於發展的閒置土地,並參考近期林茂塘臨時休憩區等閒置土地的利用模式,因應相應社區的環境及民生需求等,建設臨時停車場、休憩區、自由波地等社區缺乏、民生所需的設施。(MacaoBuild | 綜合報道)
 


(Image: Kell L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