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 - Macau Building Development 2011 Issue No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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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
訪
人
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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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提高建築行業
法律意識的重要性 講稿
主講者:澳門建造商會理事長 麥瑞權
先 進的法治是令社會長治久安的前 償,原來根據89年生效的勞資關係法,
提,因為通過立法建立的行為規
僱主需要就僱員超時工作和假期工作給
則,排除了人類“情感”的影響,可以 額外工資,而當僱主單方解僱時,更要
在公平公正的情況下有效地保障居民的 按僱員年資給解僱賠償,這個判頭知道
生命和財產。在這裡我先分享一些業界 後感到手足無措,慨嘆當年澳葡政府為
的痛苦經歷,在六、七十年代,判頭聘 何不做法律推廣,甚至回歸後的特區政
請和培訓建築工人都是用師徒制,師傅 府都無認真地普法,但法律制訂出來後
就是老板,徒弟就是員工,兩者既是師 就一定要遵守,但如果早知是這樣的
徒關係,亦是勞資關係,師傅老板做什 話,他可以當時做工程時收貴點,彌補
麼,徒弟伙計跟着做什麼,老板下班, 有關成本,但現在要自己獨力承擔,一
徒弟才可以下班,完全沒有加班的概 定會有點怨氣,結果那個判頭也沒有辦
念,他們一直這樣做,認為這是行規, 法,就算是破產都要給工人賠償。這件
大家都應該知道和要遵守,形成建築業 事件的誰是誰非在這裡就不作深究,但
有以行規為首要遵守的條文,反而對法 我們應以此為鑑,立法固然重要,但加
律不重視。然而,隨著社會近年急速發 強普法工作和及時執法更重要。因為若
展,澳門人均GDP不斷攀升,建築業自 果市民對法律的認知度不足,對法律的
2006年開始,已經取代製造業成為第二 內容理解不清晰,這不單影響市民對自己
產業的龍頭,建築產業必須與時並進, 權利的認識和保護,還減低市民對法律的
改變過往運作思維,不能再停留在學徒 認同感,更甚者會加大執法的難度,阻礙
制的年代。近年業界發生不少勞資糾紛 社會的法治建設,縱觀現時澳門的情況,
都是基於業界對法律的不了解不重視, 即使在回歸後居民使用法律的情況相對於
例如,當判頭打算結業退休,才發覺工 回歸前已有所提高,不過要達到全民普及
人居然可以要求判頭給十多萬元作補 還是有一段距離,特別是在建築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