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 - Macau Building Development 2016 Issue No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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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
合
報
道
對補償性違約金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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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建造商會公共工程政策小組
自從過去幾年幾個大基建工程相繼出現 的工程合約,每天延誤金額就已經10
問題、超支、延誤,社會都一面傾向將 萬,罰金上限是五千萬,其實一點都
所有問題歸咎於承建公司。亦有些人不 不低。相反,用“補償性違約金”方
求甚解,以為一刀切,加重延誤罰金就 式推算出來的數字可能更低。
可以加重承建公司的壓力,解決問題、 2. 不是每一種工程都可以計算出實際損
解決工程延誤。最近,一項叫“補償性 失 - 某些工程有延誤,確實可以推算
違約金”的辯論動議在立法會通過了。 因延遲完工的損失,比如,酒店、公
無可否認有個別的問題工程是由承 屋、寫字樓和車站等等,這類工程合
建商的原因引起。但若果說每逢工程有 約確是可以計算因延誤所損失的回報
問題就是承建商的錯,這個說法似乎太 或租金收入。但斜坡、馬路、公園、
過武斷。舉個例子,參建輕軌工程的幾 排水等等工程由怎麼計算?
家國內、台灣及本地公司均是富經驗的 3. 誰懂計算、誰去計算、用什麼參數和
一等大企業。現在氹仔輕軌段問題多 統一標準–如上說,“計算”實際損
多,難道這四、五家公司全部都錯,全 失是在事情未發生前要先“推算”,
部都是他們不好,而偏偏沒有軌道交通 計算是個非常專業的工作,也需要有
經驗,負責輕軌部門就完全沒有錯嗎? 一大堆跨部門的標準參數作為計算基
看看香港,雖然高鐵大橋等工程都有延 準,如每尺租金、利息支出、票價和
誤超支,引發拉布和停工風雲,但有誰 使用率等等。當下澳門,誰有這個專
又會不論因由直截了當,將問題推到承 業和能力去計算?立了法後又計不出
建商身上? 怎樣招標?
說回“補償性違約金”,這個“將 4. 對先後不同、大小不同的工程不能套
預計因延誤而產生實際損失放在工程合 用–如按照實際損失計算延誤罰金,
約作為延誤罰金計算基礎”的概念基本 又會發生問題:因施工次序需要,很
上不是新事物,不同地區都一直都有以 多時候工程合約會按先後判給不同承
此原則作為“參考”。注意,是“參 建商,如探土、土地平整、打樁、上
考”,不是直接“套用”,原因有以下 蓋等等,它們的合約工期和合約金額
幾點: 有很大差異。比如說一個住宅工程,
1. 採用“補償性違約金”是否就等於加 探土可能是做一兩個月,合約一、兩
重罰金是完全沒有關係 - 比說,按澳 百萬左右;而上蓋一般都做數十個
門現有公共工程承攬合同之法律制度 月,總數幾個億。然而,以延誤所帶
74/99/M,工程延誤每天的罰金是每 來的實際損失計算,罰金是一樣的。
天合約金額的1/1000,上限是合約金 那麼,是否一個一兩百萬的探土合約
額的50%。換句說話,一個價值一億 每天延誤就罰幾十萬?有誰又會冒著